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—1996
1.污水排入GB3838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(指定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)和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类标准。
2.污水排入GB 3838中的ⅳ、ⅴ类水体和GB3097中的ⅲ类水体,执行ⅱ类标准。
3.以二级污水排入厂区城市排水系统污水处理,执行三级标准。
4.对GB 3838中划定的一类、二类水域、三类水域和GB3097中划定的一类水域的保护区,禁止新建排污口。现有排污口应当根据水体功能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,确保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。
表2:第二类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(日均值),单位为毫克/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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